第34章,人生第一支枪-《战争从亮剑开始》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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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这是从匪首一只眼那里缴获的,比较新的。弹夹可装十发,先给你配五十发子弹,用完了再来找我。”
    “好的好的,谢谢徐队长,这枪我就厚颜收下了。”
    手里摸着大名鼎鼎的毛瑟手枪,袁晨铭打心底里高兴。总算是有一支属于自己的枪,还是世界名枪,得喝口酒庆祝庆祝。
    至于说毛瑟手枪弹夹十发,他也没有问出为什么不是二十发的问题。
    二十发子弹那是上了加长版的弹夹,正常出厂的都是十发子弹的。想扩容,那就找扩容弹夹了。
    不过,眼前他是不需要的,先把枪学会了,打得有准头点。别因为后坐力太大,把自己给伤着了。
    后坐力太大,枪口上下摆,是毛瑟手枪的一大缺点。也就是威力强点,射程稍远点,子弹稍多点,适合缺乏自动火器的东方战场,把这缺点给掩盖过去了。
    不然,随便拿支冲锋枪都比它强。
    徐小勇见他喜滋滋的模样就知道这步棋走对了,当然,叫袁晨铭来也不是只有这一件事,还有一件更重要的。
    “小袁,在山寨的仓库里,我们找到了一些黑火药,还有配制黑火药的材料。你能不能带人再制造一批手榴弹?”
    “当然可以啊,只要材料管够,手榴弹可以一直造下去。”
    之前的一战,袁晨铭也是见到手榴弹的甜头了。操作简单好用,效果又不错。
    民兵队不经过一段较长时间的训练,即便全配上枪,战斗力都顶不上那一波土匪。
    可一用手榴弹,结果显而易见。恐怕当时的民兵队换成妇女,也一样能取得胜利。
    毕竟,就是个娘们儿,也能把手榴弹扔出三十米外。
    可以说,在很长一段时间内,手榴弹都是制胜法宝。
    此等大事,谁也坐不住,徐小勇当即召集人手,清点原材料准备开工。
    而就在这边如火如荼的忙碌时,数十里外,硝烟的味道越发浓郁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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